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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三矿为确保年终安全生产,全矿所有职工以现金形式参与年终安全生产“特殊抵押”,为安全买单,以此增强全员安全压力,强化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截止11月底该矿连续7个月杜绝了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成绩面前该矿没有沾沾自喜,而是从创建安全高效矿井大局出发,立足确保年终安全生产实际,全面查找不足,整顿改进。针对部分职工安全责任、压力感不强实际,该矿从引导职工认清“安全就是最大效益”出发,创新实施特殊安全抵押,把全矿干部职工全部纳入安全抵押范围之列。地面工人、采掘区队、副总以上领导按承担责任大小,分别缴纳200--4000元不等的抵押金,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全矿人员不得奖,事故单位扣除本金;全矿出现重伤一人次,非生产科室扣奖励的20%;责任单位出现重伤一人次,采掘区队、井下生产辅助、非生产科室分别受到单位不得奖、单位不得奖扣抵押20%、不得奖扣除本金处罚。安全面前不搞“特权”,安全面前人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安全工作好与坏与每一名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大大激发了全矿上下改进不足,齐心聚力保安全生产积极性,各单位纷纷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层层进行安全责任压力传递。(张凤亮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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