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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上午,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谦迎一行在市司法局长石翠杰的陪同下对我市贯彻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平阳寺镇法律援助服务站和峄山镇法律援助服务站。市政府副市长刘春光陪同检查。
许谦迎在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刘春光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对我市司法行政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做法值得推广。许谦迎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弱势群体的思想认识,强化队伍,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素质;要联系实际,加强领导,务求落实,突出重点搞好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责任编辑:王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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